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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武龚萱
6月27日,武汉市公安局介绍,为加强和规范网络预约住房(以下简称网约房)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该局近日出台《武汉市公安局网络预约住房治安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定于7月26日起施行。
图为武汉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该办法(网络截图)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房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在网上接受预订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房源,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场所。公安机关治安(人口)部门负责网约房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网络预约住房经营者如实向公安机关登记房源、经营者等信息,督促经营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入住信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的出租方、互联网平台、网络预约住房经营者,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暂行办法》对网约房从业安全标准作出规范:明确从事网约房经营,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旅客住宿采集传输设备,安装网络预约住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统。经营者对网约房有合法使用权,知晓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暂行办法》要求网约房经营者在向互联网平台申请上线经营前,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通过网络预约住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房源,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房源编码。网络预约住房提供上网环境或服务的,还应当具备实名上网功能,并确保相应的网络安全。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全市统一的网约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免费提供网约房申报登记、住宿人员治安信息传输、治安安全告知等便利服务。
《暂行办法》强化对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平台、入住人员的监督管理。网约房经营者、提供入住人员信息登记服务的网络预约住房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登记入住人员有效身份信息,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提供住宿服务。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或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网约房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前,应当对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入住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暂行办法》还特别强调了网约房电商平台对网约房源条件核验、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等责任。
据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共享经济”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线上信息平台开始涉足房屋租赁。这种房东和房客互不见面、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房屋租赁的经营模式受到部分房东与住客的青睐。然而,网约房在实际经营中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由于房东住客互不见面,导致入住人员身份信息不明,容易成为滋生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因无法识别网络平台发布的房屋信息是否真实,容易引发入住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纠纷。此外,房屋不符合建筑、消防的安全要求,如屋内随意隔断,结构混杂,私拉电线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暂行办法》的出台对网络预约住房的经营许可、信息提供、日常管理等作出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规范,切实解决治安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实现网络预约住房经营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完善协同共治格局。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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